區域合作
澳門作為單獨關稅區,多年來在深化與中國內地、歐盟、葡語國家、東南亞等地區的商貿聯繫,參與和助力“一帶一路”建設,特別是在發揮位處國內國際雙循環交匯點的作用方面角色獨特,優勢明顯。
與內地經貿關係
- 內地是澳門第一大貿易夥伴,2024年兩地貿易總額402.1億澳門元,佔澳門對外商品貿易額28.3%。
- 截至2023年底,內地對澳門外來直接投資存量872.4億澳門元,澳門對內地直接投資存量861.1億澳門元
- 《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自2004年起實施,經過多次充實,目前主要涵蓋四大方面:
- 貨物貿易:《〈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貨物貿易協議》於2019年1月實施,為8,000多項稅則產品制定原產地標準,除內地禁止進口的產品外,所有符合CEPA原產地規定的澳門貨物,全部准以零關稅進口內地,並就原產地規則優化設立專門機制。
- 服務貿易:《關於修訂〈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於2020年6月1日實施,截至2025年4月,內地對澳門服務貿易的開放部門多達153個,包括法律、會計、建築及房地產等服務;對澳門完全實現國民待遇的服務部門增至69個,包括會計、建築及設計、工程、設備維修和保養、批發銷售及運輸等服務。《關於修訂〈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於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修訂協議對大部分服務行業的澳門服務提供者取消從事3年實質性商業經營的年限要求;在粵港澳大灣區推出先行先試措施,支持在粵港澳大灣區珠三角九市註冊的澳資企業選擇香港、澳門為仲裁地,以及支持在粵港澳大灣區試點城市註冊的澳資企業選擇使用香港、澳門法律為合同適用法,推動粵港澳大灣區規則銜接、機制對接。修訂協議增加高新科技、金融服務、視聽文化等服務領域的開放措施。此外,允許建築工程、會計、醫療、教育等專業人士可以更優惠條件進入內地。
- 投資:《〈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投資協議》於2018年1月1日實施,內地對澳門採用負面清單開放方式,內地在非服務業投資領域僅保留26項不符措施。
- 經濟技術合作:《〈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經濟技術合作協議》於2018年1月1日實施,14個重點領域合作當中包括旅遊、會展、中醫藥、金融、電子商務、環保、文化、創新科技、知識產權和商標品牌等。
- 隨着《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粵澳合作框架協議》及《深化粵港澳合作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等有序落實,澳門與內地的經濟合作進一步密切。
- 進一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充分發揮粵澳、京澳、滬澳、閩澳、川澳等既有合作機制,以及與海南、重慶、深圳、佛山等地的合作專班的作用,圍繞中醫藥大健康、現代金融、高新技術、文旅會展、體育、教育、人才及青年工作等重點領域深化合作。
粵港澳大灣區
- 2024年粵港澳大灣區總面積5.6萬平方公里,人口逾8,700萬,經濟總量超過14萬億人民幣,是中國經濟活力最強、開放程度最高、國際化水平領先的區域之一。
- 作為粵港澳大灣區四大中心城市之一,澳門憑藉中葡平台的獨特優勢,發揮區域發展核心引擎作用,推進廣深港澳科技創新走廊建設,利用比較優勢做優做強,增強對周邊區域發展的輻射帶動作用。
- 與大灣區其他城市的聯繫合作緊密,在粵澳合作聯席會議機制下,分別與廣州、珠海、中山和深圳建立專責小組或專班工作會議等合作機制;與香港建立“港澳合作高層會議制度”,並簽署《香港特別行政區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一小時生活圈
與歐盟經貿關係
- 與歐盟的正式關係建基於雙方1992年簽訂的貿易及合作協議,在工業、投資、科學技術、能源、資訊和培訓等多個領域進行合作。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仍保持與歐盟經貿合作的良好關係。
- 歐盟-澳門混合委員會每年舉行一次會議,檢討協議實施情況及商討未來發展方向,截至2019年,已舉行23次會議,展開多項合作,包括於1995年成立澳門歐洲研究學會,歷年來學會持續透過舉辦多元化活動向歐盟推廣澳門營商環境,助力澳門更好發揮“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及“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的重要角色和功能。
- 歐盟是澳門第二大貿易夥伴,2024年兩地商品貿易總額達2億澳門元,佔澳門對外商品貿易額26.6%。
- 截至2023年底,歐盟對澳門外來直接投資存量126.0億澳門元。
特區政府在海外的三個辦事處 澳門駐里斯本經濟貿易辦事處 澳門駐布魯塞爾歐盟經濟貿易辦事處 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日內瓦)
與葡語國家經貿關係
- 基於歷史淵源,與擁有逾3億人口的9個葡語國家長期保持廣泛而深厚的聯繫,擔當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的角色。
- 着力做好中國與葡語國家合作的“精準聯繫人”角色,促進中國與葡語國家在現代金融、綠色環保、跨境電商、數字經濟等方面合作。
- 由中央政府發起的首屆“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澳門)部長級會議"2003年10月在澳門舉行,論壇常設秘書處和培訓中心隨後在澳門成立,迄今論壇已舉行六屆部長級會議。
- 第六屆部長級會議於2024年4月在澳門舉行,會上舉行《經貿合作行動綱領(2024—2027)》簽署儀式、企業家大會等。部長級會議明確未來三年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的重點領域,進一步發揮澳門作為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的作用。
- 中葡合作發展基金總規模10億美元,2017年6月設立澳門總部,助力中國與葡語國家企業開展產能、基建等合作。截至目前,基金投資農業、製造業、基礎設施、金融業等多個項目,覆蓋莫桑比克、安哥拉、葡萄牙、巴西及澳門等國家和地區,累計帶動中國赴葡語國家投資逾50億美元。中葡基金還通過與澳門本地金融機構合作,支援澳門及葡語國家中小企業於佛得角、東帝汶、葡萄牙等葡語國家開展業務。
- 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佔地約14,200平方米、建築面積約50,000平方米,集商貿服務、經貿洽談、商品展示、文化展覽和信息交流於一體,為深化中葡平台提供便利服務
- “中葡平台”延伸的“三個中心”“中葡中小企業商貿服務中心”、“葡語國家食品集散中心”和“中葡經貿合作會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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