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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政策及优惠措施

税务政策及优惠措施

1. 企业税收

1.1 税收体系和制度

赤道几内亚实行属地税制,主要税种包括企业和个人所得、红利和利息等直接税、增值税和财产转移税等。目前赤道几内亚经济困难,财政收入下降,基本不执行税费优惠政策。

1.2 主要税赋和税率

公司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率为35%;

最低公司税:如果公司亏损,需要按营业额缴纳3%的最低公司税;

预扣所得税:支付给外资企业的红利需缴纳25%的预扣所得税;

增值税:2008年,赤道几内亚开始实行增值税纳税制度,增值税税率为15%;出口产品免增值税,个别产品增值税率为6%;

特许权使用费:外资企业的特许权需缴纳10%特许权使用费;

不动产税:土地每公顷徵收100中非法郎不动产税;城市不动产税按土地价值和土地上建筑物价值总和的40%徵收1%的不动产税;

财产转让税:本国人与外籍人之间、外籍人之间的动产转让需缴纳3%转让税;本国人之间的房地产转让税为5%,本国人与外籍人的房地产转让税为25%;

石油和天然气预扣税:对外国人徵收10%预扣税,本国人徵收 6.25%;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实行累进制,最高税率为35%;

个人资本所得税:赤道几内亚对外籍人股票、债券、存款利息、房地产销售收入等,徵收25%预扣税;

印花税:印花税为1-10%不等;

继承税:继承税为10%,赠与所得5%,人寿保险10%;

社保费:由僱主按工资总额每月向赤道几内亚国家社会保障基金(National Social Security Fund)缴纳21.5%费用,向劳动保护基金(Work Protection Fund)缴纳1%费用;

【处罚】对不能按期纳税的行为,每月处以20万中非法郎罚款,直至缴清税款为止。没有按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除了上述处罚外,按应纳税额每月徵收10%利息税。

 

2. 企业在赤道几内亚报税的相关手续

2.1 报税时间

(1)公司所得税纳税时间为次年4月30日以前。

(2)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纳税时间为每月15日前。其中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由用工单位从个人工资、薪酬中代扣代缴。

(3)增值税的纳税时间为每月月末至次月15日之前。


2.2
报税渠道

企业财务人员或由当地会计事务所会计师代理向税务局申报。


2.3
报税手续

到驻地税务部门领取相关表格填写报税单去属地的税务局交税。


2.4
报税资料

企业报税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个人所得税证明、员工工资表、上月的增值税发票、社会基金申报单、职工工资单及已填写的申报单等。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赤道几内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