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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程序及指南

法律、行政程序及指南

1.《2018年私人投资法》

(2018年6月26日第10/18号法律)

该法律适用于安哥拉所有的私人投资项目,不论其投资额为多少(由国家持有全部或大部分资本的公共领域公司实施的投资项目或由特别法律规定的行业的有关项目除外)。

根据上述法律,有两种私人投资制度:事先申报制度和特别制度。事先申报制度包括向主管部门提交简要的私人投资提案,以便登记註册和给予优惠(在提交投资项目之前,公司必须已经成立);特别制度适用于在本法规定的优先部门和开發区中进行的投资项目。

(葡文) (中文) (英文)

备注:4月22日第10/21号法律–修改《私人投资法》(2018年6月26日第10/18号法律):

这些修正案旨在改善投资者的条件,同时有利于吸引私人投资进入安哥拉。该法案引入了契约制度,允许安哥拉政府与项目投资者透过协商制定奖励措施和便利措施,并引入了利用国内外贷款等规定。

 

2.《竞争法》

该法律适用于在安哥拉长期或不定期进行的所有经济活动,以及所有公共和私人公司、公司集团、合作社、商业协会以及任何其他具有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法人。

需要强调的是,《竞争法》规定成立竞争监管局,该机构将遵循促进和维护竞争的公共利益原则。

(葡文)

 

3.《一般劳动法》

(经第15/15号修正案修订的2015年6月15日第7/15号法律)。

上述法律适用于安哥拉所有在组织范围内并在其授权和指导下为他人(包括公共企业)提供有偿活动的僱员。

此外,《一般劳动法》亦适用于非本地外籍员工。在这方面需要指出的是,每家公司僱员中的非本地外籍员工佔比最多不能超过30%,其馀70%必须由本国员工或侨居本国的外籍员工组成。

(葡文)

应当注意的是,除了基本工资和其他强制性福利外,所有员工在每一个有效的服务年度内都有权获得至少50%的基本工资作为假期津贴,以及至少50%的基本工资作为圣诞津贴。

 

资料来源:

  • 安哥拉投资指南 – 安哥拉驻波尔图总领事馆
  • 安哥拉美国商会(AmCham Angola)和安哥拉私人投资和出口促进局(Aipex)- 安哥拉投资指南
  • 安哥拉私人投资和出口促进局 (Aipex)

 

投资及成立公司的程序

1.如何在安哥拉投资

第一步先从申请登记投资提案开始,投资者可以通过私人投资处理电子系统(SETIP)进行註册,或者直接与安哥拉私人投资和出口促进局(AIPEX)的服务部门联繫,出于必要目的,须提交以下文件:

  • 私人投资提案的註册申请书;
  • 适当填写的《投资项目申报表》及其附件(可在AIPEX的接待柜檯获取纸质版或在gov.ao网站获取电子版);
  • 若是个人,须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的複印件(身份证或护照);
  • 若是法人,则需提供《商业登记证明》的副本;
  • 决定註册投资项目的决议记录;
  • 具备资金或其他方式开展所申报之私人投资项目的证明文件(若为现金投资,须提供银行证明;若为机器设备形式,须提供由原产地经正式认证的资产评估实体出具的适当文件);
  • 培训计划及逐步以本国劳动力取代外国劳动力的计划;
  • 若申请人有代理人,须出示授权书。

 

2.註册公司

无论是适用本国或外国私人投资规定的公司,以及须符合特别要求的从事特定行业的公司,所有公司均须在商业登记局、税务局、国家社会保障局、国家统计局等机构註册。

目前可以在“公司专用窗口”(Guichê Único da Empresa)进行许多成立公司或合伙企业的必要操作,例如申请受理要採用的名称、公证书、商业登记,以及在《政府公报(Diário da República)》上公佈公司章程。

 

资料来源:安哥拉美国商会(AmCham Angola)和安哥拉私人投资和出口促进局(Aipex)- 安哥拉投资指南